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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30万吨/a碎米综合利用深加工年产25万吨麦芽糖浆、50000吨高端糖浆、5000吨大米低聚肽、10000吨大米食用蛋白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图文)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30万吨/a碎米综合利用深加工年产25万吨麦芽糖浆、50000吨高端糖浆、5000吨大米低聚肽、10000吨大米食用蛋白粉项目

项目概要:30万吨/a碎米综合利用深加工年产25万吨麦芽糖浆、50000吨高端糖浆、5000吨大米低聚肽、10000吨大米食用蛋白粉项目是由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黄河路与水库西三路交汇。本期项目占地350亩,总投资100000万元,项目分三期建设;每期建设内容均为10万吨/a碎米综合利用深加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拟建项目投产后,将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预计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

1、废气

糖浆生产车间筛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全部收集至一套脉冲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P1排放;物料添加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收集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P2排放;糖化废气经引风机收集至一套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P3排放。粉尘排放均能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的要求(10mg/m3)。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100mg/m30.43kg/h)。

蛋白粉生产车间调质废气经引风机收集至一套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P4排放;喷雾干燥过程中产生粉尘经引风机收集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P5排放。粉尘排放均能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的要求(10mg/m3)。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100mg/m30.43kg/h)。

蛋白肽生产车间调质废气经引风机收集至一套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P6排放;喷雾干燥粉尘经引风机收集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P7排放。粉尘排放均能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的要求(10mg/m3)。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100mg/m30.43kg/h)。

盐酸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碱液吸收后由一根排气(P8)排放,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100mg/m30.43kg/h)。

2、废水

厂区污水处理站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排水、板框冲洗水废水、树脂再生废水、碱液喷淋吸收废水、循环水废水、车间冲洗水和洁净雨水排水。循环水废水全部回用于车间冲洗,工艺废水排水、板框冲洗水废水、树脂再生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和车间冲洗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水质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要求,处理后废水与冷凝水送菏泽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3、固废

拟建项目生产中危险废物(处理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更换下的离子交换树脂)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除尘器收尘,砂石杂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蛋白粉过滤、蛋白肽二次分离残渣外售饲料行业处置方式合理可靠

4、噪声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密闭、安装隔声罩、加强运行管理等有效降噪措施,本工程噪声贡献值满足厂界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项目建设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其建设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以及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申请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公示时间为10天,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众意见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的村庄及各企事业单位等敏感目标。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巩义红

联系人电话:15898682446

邮政编码:274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富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31-55690578

邮箱:87239735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请公众在此期限范围内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

201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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